某天,突然在XQ看表白贴,然后发现,原来最虐的文,就是现实。不需要把它加在虚构的情节上,不需要经由自己笔下的人物角色来代述,不需要用华丽的场景掩饰和隐藏,原来我最想写的文字,就这样的……最最直接的,在心里一直一直想说的话……但是,这样的东西,我没有办法写。某天,给某位想带走我去丽江生活的同学:
话说,当归和黄芪这段闹心的事,是怎样传到人参的耳朵里去的呢?这得从人参的一个小男宠——附子说起了。附子是八大家族中“阳”家的人,说起这阳家,天生就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声望,却又伴随着些不怎么样的名声。为什么呢?因为,阳家的男子,天生便能有补火助阳,回人性命之功,却偏偏生性热辣,最易引人行欢好之事,所以江湖上也就有了些风流的名声。
孟国的王宫筑于高墙之上,百米高台上亭台翘立.而我从未想过,我会有如此惊慌的奔走于这高墙之上的一天。赤着脚,披头散发。我闯入姐姐的寝宫,空殿。殿如其名。殿中除了那梁柱间悬垂的丝缦,已熄灭的长鹤宫灯,印照着月光的铜镜,再无更多物件。姐姐安睡在窗边地下的青竹席上,青丝漫过锦被。
八 我自倾杯 君且随意那次开会,几只小攻小受都聚齐了。会后,贵大带着他的情人们走了,贵医和他的小君子共进晚餐去了,中医小受冷冷的看了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看,转身走了。商专耸了耸肩,无所谓,商专知道中医小受是最看不起他的,这也无怪,只因为,商专太有商业头脑了。他有商业头脑得,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商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