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手。无名指。两年前。我和张春景。这戒指到现在也还戴着。不是取不下来,也不是不想取下来。只不过一切都成为了习惯。
两年时间,无名指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痕迹。戒指已经和手指融合在一起了。
以前我很喜欢证明, 无论别人是怀疑我还是相信我, 我都会去证明, 证明他们的怀疑是错的, 证明他们的相信是对的, 但是经历了很多事之后, 才觉得这一切简直是画蛇添足, 完全是我自己在做无用功, 浪费精力浪费时间浪费金钱, 潇洒点,有啥嘛, 何乐而不为, 何必把自己置身于卑微的处境, 让别人看不起你, 让自己更鄙视自己, 我一朋友背着他女友在外面偷人, 但是又不想跟他女友分, 于是在QQ资料QQ空间一切能输入文字的地方, 抒写着他对她的爱意,
“你只觉得她的安慰合你心思, 但你有没有想过, 其实那只是因为她根本不够爱你” 哎呀呀, 这个话题比爱情还沉重啊, 因为从我认识这两个字以来呢, 我就不会安慰人, 这不是谦虚, 是确实不会, 也不是我不学, 主要是我身边那群疯子, 一个二个都是属于哭爽了就没事的人, 没能有机会让我练习, 所以在安慰人这块喃, 我完全就是个白痴了, 比白痴还白痴简直白痴到不行了那种, 有时候我去安慰人反而会弄巧成拙, 唉,也不是第一次了,
最近突然喜欢上了曹操,特别是喜欢他的性格,宁肯我负天下人,不可天下人负我,我跟老大现在都认为,以前的我们太优柔寡断了,被人伤害后都一笑而过,但是现在不会了,谁伤我们我们也不让谁好活,听起好恐怖,只是我们觉得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,曹操的奸诈,奸诈中不缺真诚,这个社会太恶心了,不是对所有人都可以推心置腹,以前我们太善良了,以为谁谁都是朋友谁谁都是真诚的,结果多少次都这些被我们认为诚恳的人伤我们最深,温情,不管是曹操还是我们都温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