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腐败从犯罪人员构成上,财务部门人员犯罪和“三产”部门人员犯罪比重大幅下降,行政管理类人员犯罪比重显著上升,高校商业贿赂及腐败主要表现在:设备采购、图书教材采购、学生生活用品及消耗品采购、基建工程以及办班和联合办学领域。除此外,在其他方面无不有腐败之铬印。依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修订的《刑法》中规定,收受回扣、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为“受贿”行为。